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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读室服务


时间:2017/12/15 06:12:30 阅读次数:4364


       为方便本校师生学术交流和研讨,图书馆特设立研读室,供读者免费使用,并制定《三江学院图书馆研读室使用规定》。内容如下:

一、使用范围

研读室只对本校师生的学术研讨、课题讨论等活动提供支持,日常学习及其他活动不在使用范围。

二、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 8:00 -- 21:00,节假日不开放

三、申请及使用办法

1、申请条件:申请人(学生2人以上,教师1人以上)使用研读室须用于校级以上(不含校级)课题(项目)及各类竞赛的研究及讨论每次使用最短1小时,最长4个小时。   

    2、申请办法:申请人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工作证或学生证到图书馆一楼流通台(借还书处)填写《研读室使用(预约)申请表》(该表可在图书馆主页下载)申请使用,学生使用者须请项目指导教师在申请表中签署申请意见。研读室支持提前预约。最早可提前3天预约。

使用者如需延时使用,须在申请使用时段结束前15分钟提出申请。如下一时段已有人预约在先则不可延时。同一研讨小组一天最多只能申请延时一次。

    3、办理使用手续

申请成功后,使用者须持本人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提前到图书馆一楼流通台办理使用手续。超过预定使用时间30分钟未办理使用手续者,本次预约取消,并对申请者做停止研读室使用权1个月处理。

    4、办理归还手续

    研读室使用完毕,使用者需立即通知一楼流通台老师,办理归还手续。

四、注意事項

    1、 研读室仅供读者学术活动之用,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用途,一经发现,将取消使用资格;

    2、 研读室使用过程中存放于室內的私人物品如有遺失,本馆概不负赔偿责任;

    3、 研读活动结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离开,私人物品请带离室内,临时借阅的馆内图书须归还至相应阅览室,关好门窗并将桌面清理干净、桌椅摆放整齐。如室内设施有任何损毁,申请人需为此负责;

            4、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办理。如有不遵守本规定相关之情形,将停止其使用权并请该使用者离开;情节重大者,报请相关院系议处;

    5、 本规定解释权归图书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研读室使用(预约)申请表[点此下载]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310号 邮编: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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