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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及考核制度


时间:2016/03/01 05:20:54 阅读次数:4682

一、图书馆考勤制度

执行学校统一的考勤制度,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考勤并上报。

具体规定如下:

1、上班时间因私事请假,半天之内须向上一级领导(员工向部主任、部主任向馆领导)请假;1-2天须由馆领导批假;2天以上,须填写正式请假条,经馆领导同意,由校人事处批假,假条报院人事处备案。

2、上班时间因病请假,请假手续同事假;病假2天及以上者,须出具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3、开家长会、学校安排房屋修缮等情况不计事假;搬家可享公假2天。

4、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者(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可请婚假15天(双方达到晚婚年龄,则双方同时享受;一方达到,则一方享受);双方不在一地,须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酌情批准路程假。

5、女员工生育,可请产假90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女年满24周岁)的夫妇,女方可请产假120天,男方可请15天护理假。(注:产假含产前15天和公休假期)

6、直系亲属去世,可请丧假3天;需去外地料理者,可酌情批准路程假。

7、所有请假,应事先办理。若因急事未及事先请假,或者虽已请假但超出所请假期未返者,事后必须补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以上未列出的情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图书馆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图书馆的所有公共收入是全馆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所得,在管理上必须坚持财务制度,严格财会纪律,为此特制定以下有关规定:

1、设兼职出纳会计1人,馆长监督、审查财务账目。

2、各项开支的批准权限:200元以下由馆长决定,200元以上由馆务会讨论决定。

3、有关财务制度的具体要求:

收缴与开票

由出纳负责收取并保管复印、办证、罚赔款、出售旧报刊等款项,给对方开具从校财务领取的统一收据。

收取的款项全部上缴校财务,校财务按照规定的比例,将所收款的一部分划入图书馆经费本。

开支

凡不列入校财务处公共账户报销的各项开支,可由图书馆经费本支出,经手人应以正式发票(确有困难,也可凭非正式发票)报销。经手人须在票据上签字,并由馆长签字审核,否则不予报销。

做帐

出纳会计必须理清账目,保存好原始票据,定期接受馆长审查。

三、关于图书馆员工继续教育学习的规定

图书馆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继续学习、提高、深造。有关政策按照三江学院专任教职工在职进修规定(试行)执行。

四、关于图书馆员工获奖的奖励规定

图书馆鼓励工作人员学习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并对其成果进行申报,凡是获奖成果,学校均给予奖励。有关政策按照三江学院教职工教育、教学、科研改革创新成果奖励标准(试行)执行。

五、关于年终考核的有关规定

1、年终考核严格按学校的基本要求进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半脱产学习者;

(2)本年度被学校通报批评者;

(3)出现重大事故者;

(4)全年病事假在一个月以上者;

(5)上一个年度已经被评为优秀者,本年度不再评优。

3、考核程序按学校的要求进行。

六、图书馆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一)图书馆物资设备的类型

本馆物资设备(除馆藏文献资源外)分为4类:

(1)办公用品:如笔、纸、小刀、钉书机、不干胶等。

(2)家具:如办公桌椅、阅览桌椅、书架等。

(3)一般设备:如切纸刀、塑封机、电扇、监测仪、取暖器、灯具等。

(4)专用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电视机、VCD机、DVD机、扫描仪、打印机、投影仪等。

二)物资设备的管理办法

1、办公用品由秘书到院办领取;家具和一般设备由馆领导掌握,所在部室负责保管;专用设备由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

2、除办公用品外,其他物资设备到馆后分别由馆领导和信息技术部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建立帐目,对名称、单价、数量、规格、所在部室、使用人等做出详细记载,做到帐目清楚。

3、专项设备的维护、维修、常用备件的准备及定期核查由信息技术部负责。

4、各部室主任对其所属的设备要认真管理,能够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的,由使用者负责管理;不能够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的,由部室主任负责管理。

5、妥善做好对本馆物资设备的管理,每年对各项物资设备进行一次清理检查。防止有帐无物、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等问题的发生。年底对增减变动情况由有关部主任在馆务会上进行扼要总结。

6、馆内公用的物件(如U盘、手提电脑等)须由专人保管,员工借用时须登记。

7、全馆工作人员对其管理及使用的设备,必须爱护,妥善保管,按规程使用,定期维护。

8、设备借出馆外,须经馆领导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并做好登记。

9、设备报废,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及同意,按规定程序进行。

10、调离图书馆的人员,必须向接替人员移交本人保管使用的设备及有关资料。

11、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须向有关领导说明原因,凡因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要追究相应责任。

12、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利用本馆设备,对外服务,谋取私利。凡有违反者,除交纳应付款外,还将给予罚款。 

七、关于图书馆网络管理的规定

为了确保图书馆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安全性、可靠性,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的有关规定,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各自保管好进入业务系统的工号、口令,不能告知其他工作人员,更不能告知馆外人员,新增工作人员由系统管理人员为其设定工号、初始密码和使用权限。

2、未经许可不要在业务用机上安装其它软件,特别是各种游戏软件,不要下载来历不明的软件,以防止感染病毒。

3、不得更改机器的系统配置,包括CMOS、显示模式、分辨率、字体、机器名、IP地址等,这些系统配置参数的修改,将会导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也可能影响在网上的其它工作站。

4、各业务部门之间必须保持协调,有关参数的修改若对其它环节的业务处理产生影响,必须在协调一致后再做处理。

5、各类网络设备、网线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关闭、拔插。

6、除检索系统外,非本馆员工禁止使用汇文系统的其它模块。

7、系统管理员必须对用户名、系统口令等保密,不得告诉他人,并定期做好数据备份,以确保数据安全。

8、各工作站在完成工作以后,按步骤退出应用程序,正常关机。

9、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八、关于网络数据安全及备份的规定

为了保证数据安全,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特制定本制度:

1、安装正版的主流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防止病毒的侵扰和黑客的攻击。

2、集成系统主服务器运用磁盘RAID技术,提高数据安全性。

3、每天22时开始,系统对整个数据库自动备份一次。

4、每星期六,将备份数据刻入DVD光盘,进行脱机二次备份。

5、每周对所有与web服务相关数据库进行一次备份。

6、服务器软件及时升级,下载安装系统补丁,消除系统存在的安全漏洞。

7、全部服务器及主要工作站均使用长效应UPS电源,主服务器可保证不间断地工作12小时以上,流通等部门保证不间断地工作4小时。

九、书刊整架的基本要求

(一)图书

1、书库

(1)完全按索书号进行排列。

(2)图书摆放应整齐。

2、阅览室

(1)图书要求顺至三级类目。

(2)图书摆放应整齐。

(二)报刊

1、 中文装订期刊库

(1)期刊按大类排列,同种期刊集中排列。

(2)期刊摆放整齐。

2、报刊阅览室

(1)现刊排架号必须与期刊架上的编号相符。

(2)过刊按年、卷、期排序,放于同种期刊现刊所在位置期刊架内部。

(3)报纸按名称与报架上的标签上注明的名称对应。

(4)报刊摆放整齐。

十、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图书馆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之一。本馆各部室全体人员必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警惕,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机关及校保卫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卫教育。

3、馆领导是图书馆安全责任人,各部室主任是本部室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4、全馆职工都有责任关心消防安全工作,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苗头,应及时处理并向馆领导汇报。

5、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公共服务场所吸烟。

6、下班前应认真检查门窗和各种电器是否关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本馆各部室的钥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配制和借用。

8、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9、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一般一季度一次,每逢公休长假,须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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