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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验收工作细则


时间:2017/12/15 06:52:17 阅读次数:3693

1、新书到馆后,立即开包、验收。验收应按清单上的种数、册数、金额进行核对。发现图书有误,如清单单价与图书实价不符,清单册数与到书册数不符,应立即告知采购人员处理。有破损的图书要及时退还,待妥善处理后方可验收。

2、新书在手工验收完毕后,应及时进行计算机验收、查重。如发现新书非我馆所订,错发、重发或多发时,应将此书退还。

3、验收无误的图书,按图书验收日期、来源(书商名称、发票日期及号码或赠送、交换)、金额、种数、册数等填写验收清单。

4、验收及其它工作(贴条码、盖馆藏章、加磁条)处理完毕后,将图书移送编目,所送图书须与验收清单上的记录一致。

5、期末和年终,必须根据验收图书的来源统计所验收图书的种数、册数、金额。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310号 邮编: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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