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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采购工作细则


时间:2017/12/15 06:53:09 阅读次数:2944

一、原则

1、坚持为用而藏的采购原则。采购人员应深入了解我校专业设置、科研方向、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各门课程所选用的主要参考书,注意收集文献利用情况的反馈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2、根据学校专业设置,结合本馆藏书特点,坚持以专业图书为主,适当照顾全面性的原则。

3、坚持立足于当前需要,宏观考虑未来发展的原则。

4、坚持采购人员预订,馆长复审的原则。

二、采购工作细则

1、根据馆里下达的经费指标、重点学科建设、各学科专业设置和科研项目等情况,结合我馆图书招投标结果,制定图书采购预算。

2、广泛收集目录信息,及时处理各种订购目录及来函,预选书目,交馆长审核,提高采购质量。

3、对馆长审核后的订单,利用计算机一一查重。为了减少失误,最好采用题名查重,避免重复进书。

4、凡确认为预订的图书,必须建立准确完善的预订书目数据库。建库时,必须按照标准MARC格式输入以下各项:

(1) 010字段ISBN项

(2) 092字段订购数据项

(3) 105字段编码数据项

(4) 200字段题名责任者项

(5) 210字段出版发行项

5、根据不同文种、类型图书的特点,结合教学科研的专业设置、读者数量、馆藏地等实际情况,合理控制复本量。一般情况下,图书码洋低于100元以下,复本量控制为2本,图书码洋超过100元,复本量控制为1本。在保障重点文献收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复本,扩大品种。

6、采购大码洋的图书,单本超过500元,套书超过5000元,须由二级院系领导和馆领导审核签字。

7、期末和年终,按语种上报预订及实收图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有关统计资料。

8、定期收集读者的征订意见,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图书。

9、经常走访书库和阅览室,熟悉馆藏,了解各类图书利用情况,对成套图书、版本修订的图书进行查漏补缺。

10、采访人员应了解图书的各种发行渠道,尽量拓展采购渠道。本馆的订购主渠道通过招标,由馆务会议讨论决定,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换。

11、采访人员应定期检查订购图书的到馆情况,催要未按时到馆的图书。

12、对于到馆新书,应根据供应商所附清单核对清点,如有差错、缺漏,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解决。

13、采访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好付款报账工作,及时催索发票,清理账目。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310号 邮编: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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