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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图书管理规定


时间:2017/12/15 06:54:03 阅读次数:2618

三江学院图书馆热情欢迎并诚恳征求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及机关团体向本馆捐赠图书或其它类型文献。特别欢迎本校教师捐赠本人学术专著,这部分学术专著将专门入藏于教师专著书架。三江学院图书馆将向捐赠人出具捐赠证书。由于图书馆馆藏范围和空间的限制,图书馆会对捐赠图书进行选择,特制定以下捐赠图书规定: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适合本校学科、专业设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2、国际性或全国性的会议论文集和成套期刊。3、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4、为非正式出版物,根据情况酌情接受一些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如一些地方文献、地方志等。5、本馆尚未入藏,或虽有入藏可增加复本,复本以2-3册为宜。

二、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2、破损严重且不成套图书。3、内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内外孤本或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4、内容陈旧,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之书。5、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三江学院图书馆对捐赠图书管理之原则

1、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图书馆根据本馆的藏书发展政策和有关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为原则。对于入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对大量及珍贵文献可设立专室珍藏,加盖以捐赠人名字命名的图章。2、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图书资料,图书馆将以适当的方式转赠其他单位。3、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淘汰。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310号 邮编: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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