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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


时间:2010/05/23 05:16:57 阅读次数:3453

根据教育部2002/2/26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规定,结合我校图书馆实际情况 , 为加强对全文献信息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建设 , 使之更地为我教学科研服务, 特成立三江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

 第一章  性质

三江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学常设工作委员会是管理全文献信息工作的咨询、审议和协调机构。

 第二章  任务

一、咨询、审议全文献信息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咨询、审议图书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三、咨询、审议全文献、图书馆设备购置经费分配原则和年度预算

 四、收集、反映全师生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要求 ,为改善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出建议。

五、讨论全校文献信息工作的重大问题 , 学校建议。

、指导建设整洁、有序、安静文明的图书馆环境所必要的管理制度。

推动各部门、成职院的干部师生关心图书馆建设和全文献信息工作。

 第三章  组织

一、主管校长任主任委员 , 图书馆馆长任副主任委员,设秘书处。

二、机关有关部处和成职院推荐一名负责人任委

三、一般情况下每学年开会一次至二次。必要时由主任委员 (或委托副主任委员)约请相关委员组织专题会

四、秘书设在图书馆。

五、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一届任期四年。

第四章  附则

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三江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

二、本章程经长审批公布后行。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310号 邮编: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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