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文明公约
1.热爱读者,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 2.读者服务窗口一律实行挂牌服务,接受读者监督。 3.对待读者一视同仁,照顾老年读者与残疾读者。尊重读者,不得指点、议论和取笑读者。 4.服务行为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用语文明,只用敬语,不用忌语。接待读者时,身体正面面对读者,正视读者,注意倾听;杜绝侧视读者、剔牙齿、掏耳朵等不良行为。 5.工作人员穿着整洁得体,仪态端正大方,精神饱满。 6.主动向读者推荐新书、好书,回答提问,解答咨询,提高服务效率。 7.保持借阅环境的整洁、美观、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干私活,尽量减少读者等候时间。 8.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岗位,借书处和阅览室应准时向读者开放,不得擅自推迟开门或提前关门。 9.工作人员不得与读者争吵、打架,即使遇到个别读者不文明行为,也要尽力耐心劝阻和说服。 10.工作人员应自觉爱护书刊等各类馆藏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