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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文明公约


时间:2017/12/15 06:07:06 阅读次数:3252



1.热爱读者,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

2.读者服务窗口一律实行挂牌服务,接受读者监督。

3.对待读者一视同仁,照顾老年读者与残疾读者。尊重读者,不得指点、议论和取笑读者。

4.服务行为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用语文明,只用敬语,不用忌语。接待读者时,身体正面面对读者,正视读者,注意倾听;杜绝侧视读者、剔牙齿、掏耳朵等不良行为。

5.工作人员穿着整洁得体,仪态端正大方,精神饱满。

6.主动向读者推荐新书、好书,回答提问,解答咨询,提高服务效率。

7.保持借阅环境的整洁、美观、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干私活,尽量减少读者等候时间。

8.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岗位,借书处和阅览室应准时向读者开放,不得擅自推迟开门或提前关门。

9.工作人员不得与读者争吵、打架,即使遇到个别读者不文明行为,也要尽力耐心劝阻和说服。

10.工作人员应自觉爱护书刊等各类馆藏文献。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310号 邮编: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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